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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2330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HD/04-0057
挂牌金额
1,198,177.05元
挂牌日期
2026-07-14
截止日期
2026-07-20
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裕泽园小区6号楼1层108、109房间406平方米房屋出租 | ||||
| 项目编码 | 2026-HD/04-0057 |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06.0 |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
| 细分类别 | 普通商业用房 | 附属设施 | 无 | ||
| 坐落(地址) | 海淀区彰化南路裕泽园小区6号楼 |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拟出让期限(年) | 2年 | 拟出让用途 | 经营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 是否挂牌 | 是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挂牌日期 | 2026-07-14 | 截止日期 | 2026-07-20 |
| 挂牌总金额(元) | 1,198,177.05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 交纳金额(元) | 6,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40201030000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
| 公告价格(元) | 1,198,177.05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让方式:出租(不得擅自转租、分租) 2.出租用途:经营 3.租赁期限:2年(包含装修期) 4.租金单价:4.50元/建筑平米·天 5.履约保证金:55571.25元 6.装修免租期:3个月 7.租金调整方式:不递增 8.挂牌总金额:1198177.05元(包含物业费) 9.交易保证金:6000元 10.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首期预付款。以后为上付款按季度付预先交纳。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2)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租赁期间,承租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燃气、通讯、卫生、消防等费用,由承租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租金不包含前述费用。 (2)此房屋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有限空间备案、人防、消防等相关审批)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办理,180日内如未办理成功,双方合同废除终止,出租方不予赔偿。 (3)承租方须提前勘察确认此房屋的权属、结构、面积等各类指标、现状完全符合其经营使用要求,并且为正常经营而对该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气、排烟、排污、消防等系统位于此房屋内、外的全部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4)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3.20元人民币/建筑平米·(月),按年付预先交纳。 (5)合同签订按市、区、总公司合同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及《海淀区涉地集体经济合同区级联审工作方案》规定,未通过合同联审的,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结果无效。交易项目根据交易规则自动终结。 (6)禁止小商户、低端百货销售、低端餐饮、棋牌、洗浴、歌厅、中低端教育、劳动技能培训以及酒店等行业。 (7)其他条件设定:不得与国家、市、区规划相抵触;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总公司的相关要求;项目业态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最新)要求。 (8)优先条件:经营类型以便民服务优先。 | ||||
| 联系人 | 见福先 | 联系电话 | 186115217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