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7-22 公开招标619

一、项目编号:2026-029-ZZ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院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市格丽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广珠公路西侧和平物流综合市场H区474-479、H区411-416号折扣率:9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珠海市格丽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餐饮服务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响应并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成交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试用期结束后成交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出现配送食材质量不合格次数达到3次,或因所配送食材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响应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日初、彭学兰、张志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低于人民币伍仟元的按人民币伍仟元计算。 收费标准=基准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①基准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1.80%(无速算增加数), ②基准金额100-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32%(速算增加数为0.48万元), ③基准金额 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为0.96%(速算增加数为2.28万元)。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65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珠海市格丽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0040.008.8792.8711
广东增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3340.009.5688.8922
珠海市和祺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3340.009.3588.6833
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0040.009.0588.054
珠海市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0040.009.5687.565
广东顺发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0040.009.0587.056
广东吉海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6740.0010.0086.677
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6740.008.9686.638
珠海市杰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0040.008.7885.789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0040.009.0585.0510
珠海市杰民农产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6740.009.2583.92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联系方式:0756-2613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13栋三楼302

联系方式:0756-2286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电 话:0756-2286687

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珠海市格丽发展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珠海市格丽发展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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