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三八九组道路灾后修复工程-成交公告

   2026-07-29 公开招标132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6-158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三八九组道路灾后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栾川政采磋商(2026)0156号-1该工程位于庙子镇庄子村。本次共修复三条道路,道路一长1942m,原道路为混凝土面层,设计内容为将原道路病害处理后,统一铺5cm厚沥青面层。道路二长544m,老路基整平后,铺20cm厚混凝土面层。道路三长360m,加铺5cm厚沥青面层。道路一和道路二均施划热溶标线。诚之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筑总部大厦A座Q348号房间2,028,600.00评审总得分:91.92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三八九组道路灾后修复工程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谢小令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豫241131457919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永杰(组长)、朱金阁、严建坡(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22,28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庙子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896535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号中原康城尚阁1幢221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17919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1791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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