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视频存储扩容及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BJZC-(2026)006
项目名称:视频存储扩容及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视频存储扩容及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36,042.8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信息化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视频存储扩容及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2)《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5)《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视频存储扩容及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任意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3日至2026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3、供应商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需提前一小时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签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及《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980000。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本项目涉及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操作均建议采用I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9、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10、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秦凤路3号
联系方式:0917-7280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西建国际1113室
联系方式:17729591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29591066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