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二批)资金项目采购公告(二)[公开]

   2026-08-25 公开招标85

项目概况

大丰区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二批)资金项目JSZC-320904-SZDL-X2026-0014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s://jszfcg.jsczt.cn (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0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SZDL-X2026-0014

项目名称:大丰区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二批)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采购包1:115.000000万元;采购包2:1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0万元(采购包1:115万元,采购包2:13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名称产品参数、防治对象、包装规格单位控制单价

(元/吨)

采购金额(元)备注
分包一35%丙环唑·稻瘟灵水乳剂有效成分含量:丙环唑15%、稻瘟灵20%;登记作物:水稻;防治对象:稻瘟病;包装规格:400克/瓶。900001150000足额采购
分包二40%甲氧·茚虫威悬浮剂有效成分含量:甲氧虫酰肼30%、茚虫威10%;登记作物:水稻;防治对象:稻纵卷叶螟;包装规格:1000克/瓶,200克/瓶(产品包装规格数量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情况供货)。2800001350000

注: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包,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各包投标,投标人投某一包时,必须对该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但每个供应商仅能中一个包,定包顺序为1包→2包,在上一包评审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下一包的中标人。不因前面1包的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2个包,投标文件需要分标段单独编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后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所供货物保质期不得低于18个月(自交货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供应商若是农药生产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农药登记证》登记农作物和防治对象范围须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 (2)投标供应商若是农药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农药生产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及《农药登记证》及《产品标准证》扫描件,且《农药登记证》登记农作物和防治对象范围须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

采购包2

1.(1)投标供应商若是农药生产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农药登记证》登记农作物和防治对象范围须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 (2)投标供应商若是农药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农药生产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及《农药登记证》及《产品标准证》扫描件,且《农药登记证》登记农作物和防治对象范围须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s://jszfcg.jsczt.cn (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s://jszfcg.jsczt.cn )“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9-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11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2.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2.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 数字证书”--CA 绑定与登录--参与投 标--下载询价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询价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

2.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

2.3询价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2.4 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询价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2.5 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 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 本次询价不收取询价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15号

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15851001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区疏港路77号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联系人:石茹

联系电话:18921822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茹

电话:18921822799

附件:JSZC-320904-SZDL-X2026-001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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