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浍南镇彭圩行政村彭九中心村2026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10-22 公开招标139

一、项目编号:BB2026WHCGC090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浍南镇彭圩行政村彭九中心村2026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霓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中兴路1号楼附4号

成交金额:163.88万元(含暂列金额8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63.88万元(含暂列金额8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五河县浍南镇彭圩行政村彭九中心村2026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沟塘清淤、公共服务、村庄绿化、村庄亮化、长效管护等方面,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蔡玉芳

职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022202314398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伦东(组长)、高永超、田寿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叁万捌仟陆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浍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河县浍南镇皇庙街新安路北段

联系方式:1915523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333号新地中心6幢办1702-1706

联系方式:19355918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敬俊(采购人代表)、储梦玲(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9155232001(采购人代表)、19355918791(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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