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农村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开]

   2026-09-11 公开招标45

一、项目编号:330127261790030000027-CAZBDL2026ZC- 052号

二、项目名称:农村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5731000(元)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凤川大道199号84.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农村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5 吨纯电动压缩车中汽牌ZQZ5129ZYSBEVSHA2 辆432000
2农村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3 吨纯电动压缩车中汽牌ZQZ5129ZYSBEVDC11辆417000
3农村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双枪直流充电桩 (含安装和平均每 个点 30 米电缆)力氪牌LK-DC80-2Y8套3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淑珍,叶志清,方晓,严国香(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邵廷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484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7号环卫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05819124

质疑联系人:方超群

质疑联系方式:18305819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705775

质疑联系人:余八景

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257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7.15(招标文件)农村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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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

34.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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