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726261070010000043-KXGK20261709
二、项目名称:浦江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2026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2028600(元)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 94.76 |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浦江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2026建设项目 | 浦江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2026建设项目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项 | 20286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许淑英,张根正,张东林,张根政(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晓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6400元计取,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即1000000*1.5%+1040521*1.1%≈264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投标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考虑,由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银行账户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华分行
银行账号:14250078801000000021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中标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的,须正常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人民法院
地 址:浦江县恒昌大道1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77509398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06893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农批市场A1-21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23833、13456323069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5791916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浦江县浦阳街道人民东路83号407办公室
传 真:0579-84107222
联 系 人:赵国兴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附件信息:
报价明细表.pdf
960.7K
浦江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2026建设项目(定稿).pdf
745.9K
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2.6M




